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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有关双边协定
2005-10-19 22:34  文章来源:驻捷克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1987年6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政府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1991年12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捷克和斯洛伐克政府海关事务合作协定(1992年7月)(1994年10月中国外交部与捷克外交部换文,确认上述协定继续有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捷克共和国政府经济合作协定(200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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