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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经贸合作简介
2005-10-19 22:32  文章来源:驻捷克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捷克是中国在中东欧地区重要的贸易伙伴。中国与原捷克斯洛克经贸关系始于1950年。80年代,记帐贸易时期双方贸易额最高时达9.1亿美元。自1991年1月1日起,由于中捷贸易由政府协定贸易方式改为现汇贸易方式,双方贸易额曾一度大幅下降。1993年捷克共和国独立之后,中捷两国政府签订了新的中捷经贸协定,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经贸协定的签署为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94年至1998年期间,双方贸易额低于3亿美元水平,自1995年开始,双边贸易额中中方为顺差,随着双方贸易额的大幅增加,中方顺差也在加大。

自1999年以来,在两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双方经贸实体的努力,中捷两国经贸关系取得了很大发展,两国贸易额不断大幅攀升。据中国海关统计,1999年两国贸易额为3.57亿美元,双方贸易额首次突破多年徘徊3亿美元以下的局面,其中中方出口2.85亿美元,进口7228万美元,中方顺差2.1亿美元;2000年两国贸易额达4.37亿美元,其中中方出口3.54亿美元,进口8295万美元,中方顺差为2.71亿美元。2001年双边贸易额达6.16亿美元,其中中方出口5.24亿美元,进口0.92亿美元,中方顺差为4.32亿美元;2002年双边贸易额为9.62亿美元,其中中方出口8.08亿美元,进口1.54亿美元,中方顺差为6.54亿美元;2003年双边贸易额达15.8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其中中方出口12.8亿美元,进口3亿美元,中方顺差为9.8亿美元。2004年双边贸易额达17.93亿美元,其中中方出口13.51亿美元,进口4.42亿美元,中方顺差为9.09亿美元。

目前在双边进出口商品结构中,中方对捷出口的主要商品是:计算机与通信技术、服装、轻纺产品、鞋类、食品和轻工产品等;中方自捷进口的主要商品是:电容器及其零件、汽车和汽车底盘、集成电路、纺织机械及零件、玻璃制品等。

中捷两国经贸合作前景广阔,在两国贸易取得很大发展的同时,双边经济合作也有很大进展。两国政府都表示将鼓励和支持双方企业开展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改善进出口商品结构,增加进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扩大相互投资的规模,使双边合作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捷克企业看重中国的市场潜力,特别是在电力能源、环保、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捷传统优势项目上与中国合作的潜力,希望利用中国西部大开发时机,加大开拓中国市场的力度。中方将积极开拓捷克市场,使两国的经贸关系达到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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