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捷克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捷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捷克一学校15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
2009-11-04 18:14  文章来源:驻捷克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捷克布杰约维采地区卫生管理局发言人表示,10月27日-29日,捷克布杰约维采地区一所中学15人被确认感染甲型H1N1流感,包括1名学校教职员和13名在校学生,以及1名校外组织者,其中10例是在参加德国巴伐利亚旅行后于27日被确认的。10月22日,捷克出现了首例死亡病例。截止到目前,这个1000多万人口的国家已有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300多例。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捷一名妇女因患甲型H1N1流感死亡    2009-10-23 22:32
捷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增至4例    2009-06-11 17:22
捷克猪流感疫情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2009-04-29 17:33
捷克要求欧盟补偿其处置禽流感疫情的一半费用    2007-07-27 16:42
捷克又有两个家禽饲养厂发现禽流感    2007-07-24 20:59
捷克出现H5N1型禽流感    2007-06-25 20:05
捷克已发现12例禽流感疫情    2006-04-23 02:07
捷克发现第十起禽流感疫情    2006-04-11 15:48
捷克出现禽流感新疫情    2006-03-30 20:52
捷克发现第一起禽流感病例    2006-03-28 15:4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捷克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