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捷克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Czech Re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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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经贸合作简介
捷克是中国在中东欧地区重要的贸易伙伴。中国与原捷克斯洛克经贸关系始于1950年。1991年前,双方的贸易方式是政府记帐贸易,80年代,双方贸易额最高时曾达9.1亿美元。自1991年1月1日起,中捷贸易由政府协定贸易方式改为现汇贸易方式。
1993年捷克共和国成立,中捷两国经贸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04年5月1日捷加入欧盟,开始执行欧盟的统一对外经济政策。为了适应捷加入欧盟承担的义务,根据捷方的要求,中捷两国政府先后修改了中捷经贸协定(改为中捷经济合作协定)和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奠定了两国经贸合作新的法律基础。
近十年来,中捷两国经贸关系取得了很大发展,两国贸易额不断大幅攀升。据中国海关统计,1999年两国贸易额为3.57亿美元,到2006年双边贸易额达28.82亿美元,其中中方出口23.65亿美元,进口5.17亿美元。
目前,中方对捷出口的主要商品是: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电子、机械、轻纺产品、鞋类、食品和轻工产品等;中方自捷进口的主要商品是:机械产品、汽车零件、电容器及其零件、集成电路、纺织机械及零件、玻璃制品等。
中捷两国经贸合作前景广阔。中国人口众多,市场巨大,经济发展迅速,是世界各国都重视的合作伙伴。捷是欧盟大市场的一部分,经济发展速度快,蕴藏着巨大的出口和投资商机;捷经济基础好,绝大多数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达到了欧洲先进水平,有许多产品可以替代价格较高的进口,也为双方生产合作创造了条件。
随着中国企业对捷了解和认识的加深,中国企业正在利用对捷经贸合作的有利条件,对捷贸易和投资不断扩大。捷企业看重中国的巨大市场及其发展潜力,希望在电力、环保、机械设备、交通工具、机床、电子、制药、核能、纳米纺织机械等领域与中国合作。
中捷两国政府支持双方企业开展灵活多样的合作,鼓励他们相互投资,相信在双方的努力下,两国的经贸合作将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