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求捷克有关部门帮助
中资企业和人员在捷遇到困难和问题,需根据问题性质寻求相关部门帮助。如生命或财产受到威胁时,可先寻求捷警察局等部门保护,同时与驻捷使馆取得联系;遇到重大经济、民事或刑事纠纷,可委托当地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报警电话:158,156;
医疗急救电话:155;
火警电话 150;
外国人急救(SOS):112;
布拉格机场咨询电话:00420-220111111
租车电话:00420-257257257
中国驻捷使馆领事应急保护电话:00420-728939951
二、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
受到当地政府等部门不公正待遇或遇到个人无法解决的困难,可寻求使馆帮助。具体中国领事保护内容,请参阅《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
中国驻捷使馆网址:www.fmprc.gov.cn/ce/cecz/chn/
使馆经商参处积极为中国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可提供驻在国经济和商务信息,帮助其牵线搭桥,并为其开展经贸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Pelléova 18, 160 00 Praha 6-Bubeneč,
电话:00420-233028871,233028873,233028860,233028861
传真:00420-233028876
电邮:cz@mofcom.gov.cn
网址:cz.mofcom.gov.cn
三、掌握捷克机构办事程序
要熟悉当地政府和司法机构的职能和办事程序,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办理重大事项或出现问题时,可先征求熟悉当地法律的人员的意见,然后再选择适当处理办法。
四、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中国企业应根据捷社会和治安情况建立应急机制,在发生情况时通过启动应急机制控制风险。所有驻外人员需备有当地警察、火警、医院、移民局、我驻当地使领馆及经商参处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平时要关心当地社会治安形势,尽量规避各种危险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和情况立即向使领馆报告。